(纽约讯)知情人士向美国媒体透露,中国律师事务所被要求淡化中国经济风险披露的措辞,避免提及经济的负面变化。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星期五(8月11日)报道,知情人士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员在上个月召开的闭门会议上要求一些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中资公司的境外上市文件中,淡化针对中国经济风险披露的措辞。

官员要求律师在描述中国经济时,应避免提及“负面变化”,而应称之为“不断变化”。官员也建议,不要说中国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可能会拖延,而只须指出中国法律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

律师们得到的指引还包括不要说“中国的法律和规定会‘没有通知’就发生变化”,而是说“中国法律‘有时’可能发生变化”。

中国证监会今年3月发布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新规后,就一直在审查企业的拟议上市计划和信息披露情况。这些文件获批后,企业才能赴美或香港进行IPO。

披露风险有法律保护作用 粉饰风险或为企业惹麻烦

但《华尔街日报》指出,粉饰风险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及其律师带来麻烦,因为对风险的披露本就是保护上市公司在股价大幅下跌后,可以免受法律诉讼。

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的香港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说:“只要股票发行人明确披露利弊因素,即使那些坏事真的发生了,他们也不会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