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反贪会:阿末扎希拨款做法并不构成贿选

马来西亚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六州选举提名日宣布拨款后,反对党指这是公然贿选,并要求反贪污委员会彻查。反贪会则说,阿末扎希的做法并不构成贿选,而且“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已经明文规定构成贿选的行为,反贪会因此不会另行制定条例。

阿末扎希星期六(7月29日)在登嘉楼声援巫统及希盟候选人时,宣布拨款45万令吉给当地两个青年团体,并希望年轻选民8月12日(星期六)投票时能支持“蓝潮与红潮”(即国阵与希盟)。

反对党伊斯兰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次日在脸书抨击阿末扎希的做法,并指反贪会双标。他说,吉兰丹州政府日前准备为全国各地丹州游子免费提供返乡巴士,鼓励游子返回丹州投票,反贪会随即表明这是贿选而禁止丹州政府这么做。端依布拉欣也要反贪会列明竞选期间提供援助的条例。

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星期一(7月31日)在记者会说,反贪会无意针对在选举期间提供援助事宜制定新指南,因为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0条文已经列明竞选期间可做及不可做之事。“所有候选人都必须遵守。”

阿占巴基也说,反贪会至今并未接获任何关于贿选的投报。 “根据以往的经验,通常(提名日之后)一两天都没有(贿选投报)。”

根据选举委员会,吉打、吉兰丹、登嘉楼、槟城、雪兰莪和森美兰等六州选举,以及瓜拉登嘉楼国会选区补选都在7月29日提名、8月12日投票,以及8月8日提前投票。反贪会配合这些选举而启动七间行动室,从7月29日起至8月12日全天24小时监督竞选过程及接受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