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官员骆玉林涉嫌受贿与内幕交易,检察机关为此提起公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二(6月4日)在官网公布,骆玉林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青海副省长、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机关也指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官方去年5月通报,骆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去年11月公布,骆玉林被开除中共党籍,并指骆玉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去年11月的通报也指骆玉林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