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长沙电信大楼火灾发生一年后,长沙官方公布的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烟头引燃可燃物,后造成火灾。

据北京青年报星期五(10月13日)报道,长沙应急管理局日前公布该起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此次火灾共造成外墙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室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791.36万元(人民币,148.31万新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会面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称,本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电信枢纽楼北侧第七层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进而引燃建筑外墙装饰铝塑板造成火灾。

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则为,外墙施工辅料易燃可燃。事故大楼第七层至39层外墙装饰材料为铝塑板,其整版属于难燃材料,黑色夹心属于易燃材料,此外还使用了黑色胶条、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辅助施工。外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竖向未进行防火隔断,外墙空腔结构上下贯通形成烟囱效应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中多家相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作为大楼的产权单位,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存在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

经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委办批复,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2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事故中6名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