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巡视工作的根本任务是维护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核心地位以及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据中新社星期三(2月21日)报道,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政府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条例》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巡视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巡察工作,附则等九章。

《条例》称,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

《条例》明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促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要求,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下列情况: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在责任追究方面,《条例》明确,被巡视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其他不配合或者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