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被起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星期一(3月18日)发布消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9岁的李金柱是河北沧州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政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他曾任宝鸡市委副书记,榆林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1年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2015年1月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退休。

去年5月,李金柱官宣被查,12月7日官宣被开除中共党籍,六天后官宣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