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修改指引,提高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证监会星期二(4月30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此次修改指引,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修改后的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而言,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人民币(约1155万新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五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七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二是将第二条第五项“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负责人称,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