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八条”,提出要强化科创板“硬科技”的定位,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上市,同时优化科创企业股债融资制度,建立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再融资审核效率。

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星期三(6月19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发布俗称“科创板八条”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首先提出要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同时为了适应相关产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措施》并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

《措施》也优化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提出要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科创企业再融资审核效率,支持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措施》还提出将以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适当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

此外,《措施》也鼓励上市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强化对股权激励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

另一方面,《措施》承诺将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完善指定交易机制,提高交易便利性;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同时,《措施》承诺将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害群之马”“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措施》还提出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中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