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方发布通知,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一次性可得5万元(人民币,下同,9331新元)购房奖励。

据“中国凤阳”微信公众号消息,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星期四(6月20日)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激活市场有效需求、优化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条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及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若干措施》明确发放购房补贴,自6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1%的补贴;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之间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1.5%的补贴;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2%的补贴。

根据《若干措施》,凤阳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若干措施》也显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