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中国与洪都拉斯签署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生效实施。
中国财政部星期五(8月30日)宣布,经中国、洪都拉斯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简称《安排》)将自2024年9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为履行《安排》关税减让有关承诺,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一天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洪都拉斯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安排》协定税率。《安排》生效实施,将促进中洪两国经贸关系进一步良性发展,推动两国经贸互利合作迈上新台阶。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洪贸易额为19亿1000万美元(24亿8900万新元),其中中方出口额18亿3000万美元,进口800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1.1%、18.2%和177.6%。
据中国外交部,2023年6月,洪都拉斯企业家代表团赴华访问考察。2023年7月,双方共同宣布正式启动中洪自贸协定谈判,迄今已举行四轮谈判并取得积极进展;同月,双方共同举办两国经贸混委会首次会议。2024年2月,双方签署中洪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