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山东青岛市政协原主席汲斌昌涉受贿被判死缓。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五(12月20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中共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受贿案,对汲斌昌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他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汲斌昌在2003年至2022年间利用担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5.26亿余元人民币(9800万新元)。

法院认为,汲斌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汲斌昌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1岁的汲斌昌是山东昌邑人,四川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山东省内工作,曾任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山东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2020年5月,汲斌昌任山东省政府中共党组成员,6月任山东省副省长,2022年3月转任青岛市政协中共党组书记,4月当选青岛市政协主席。

去年1月,中国官方通报汲斌昌被查,成为2023年落马的“首虎”。同年7月,中纪委通报,汲斌昌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通报指他以权谋私,为其子在投资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 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中国检察机关去年10月对汲斌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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