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股民操纵11只股票,被罚没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约300万新元)。

辽宁证监局星期五(12月20日)在官网披露一则操纵市场罚单。

处罚决定书显示,股民陈明因操纵“汇金通”等11只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531.52万元,并处以1102.15万元罚款。

陈明控制使用四个证券账户,通过封涨停、虚假申报方式交易股票,影响价格后反向卖出获利。

罚单显示,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对陈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4年11月27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陈明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目前,该案已调查、办理终结。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