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致函《华盛顿邮报》,谴责其评论文章内容具误导性。

综合《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和香港中通社等报道,邓炳强星期一(3月11日)致函《华邮》,反驳该报10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倍针对》(With new security law, Hong Kong doubles down on repression)的评论文章内容,并指其论调不当且具误导性。

邓炳强在信中说,涉及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诉讼仍在进行中,任何人都不宜对案件的细节发表评论。港府一再重申,所有案件都严格按照证据为基础、依法办案。所有被告都受到法律保护,接受公正审判。

对于文章指“唯一合理、可信的判决”是47人无罪获释,邓炳强称该建议非常不恰当,非但不尊重香港法院行使独立司法权,而且是公然干涉法院司法正义。

邓炳强指出,文章忽略了香港有制定《基本法》23条立法的宪制义务,而且在回归26年来一直没有履行这项义务。23条草案列明,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对犯罪的要件、对象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文章中提到的违法行为,海外也有相应或类似的规定。

《华邮》文章形容23条立法是《香港国安法》扩大版,为盗窃国家机密、间谍活动、叛国罪和外部干涉设立新的罪名。

邓炳强强调,港府将继续坚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