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五年前发生反修例抗争,至今有6000涉事被捕者未被起诉。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针对此事解释,检控人员在作出检控决定前,须全面评估证据及相关情况,而且香港的刑事案件没有任何追溯期限。
林定国在接受香港《星岛日报》访问时说,律政司的所有检控决定均按法律、证据和《检控守则》作出,并说未被起诉的被捕者目前所享有的自由,与一般市民无异。星岛网星期一(10月28日)刊登了访谈内容。
林定国也说,检控人员在作出检控决定前,必须全面评估证据及情况,包括提出或继续进行法律程序,或是证据是否充分。
针对这批未被起诉的被捕者,曾有前港府官员提议,若证据不足,可公布不再处理,为这件事划一条线。另有政党呼吁特赦反修例被捕学生,认为许多人把问题简单归咎于年轻人并不公正,并形容被捕年轻人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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