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鹏飞:国庆期间谈安乐死

近段时间,《联合早报·交流站》刊登了一系列讨论安乐死的读者来函。大多数文章都认为应该检讨安乐死的利弊,但字里行间多倾向于支持合法化;至今唯独专科医生和临床教授郑春贵先生,从自己的专业经验和知识提出异议。

在国庆日前夕发表于《联合早报·言论》的文章里,郑教授论述了几个重点:一、无论病情有多重多辛苦,他从来没有碰到主动要求结束生命的病人;二、临床数据显示,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有病人在关键时刻改变主意,所以存在误杀的危险性;三、维系生命是最高的医德,减轻病重者痛苦的理想办法,应该是更好的临终护理,而非安乐死。

安乐死之所以成为话题,或许同新加坡再过三年就会迈入超老龄化社会有关,届时人口中年龄在65岁以上的将超过20%。随着寿命延长,更多健康和社会问题会接踵而至。比如老年人因病痛缠身、不良于行、失智等而可能失去生命的尊严;又比如长期照料他们,对家人形成巨大的心理和财务压力;公共医疗支出的不断提高则是另一个担忧。

此外,伴随生育率持续下跌的隐形社会问题,是更多不婚不育的单身者,在晚年恐须面对孤独死的凄凉处境。这一触及生命意义本质的担忧,或许是让安乐死显得更值得考虑的诱因。

诚如不少投稿交流站讨论安乐死的读者所说,这是个须审慎处理的敏感课题。甚至可以进一步说,若深入思考的话,这也许更是个残酷的问题,讨论起来恐怕会让人非常不舒服——围绕支持安乐死的论述前提,在于从个体考虑生命的意义,而缺少了更高的角度。

不妨从另一个相关的切面去理解。在谈到生育率相关的话题时,有社会舆论认为祖父母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他们能够协助孩子照料孙辈,可能有助于鼓励多生育。但即刻就有反对的声音表示,如此要求祖父母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已经牺牲了年轻力壮的日子养儿育女,到了退休的晚年,理应“为自己而活”,不能继续被养育年幼的责任所捆绑。

这就涉及何者更为“自私”的拷问。纯粹从个人的角度出发,退休后与老伴自由无牵挂地安享一辈子辛劳的成果,似乎合情合理。若从“延续香火”这个老古板的角度想,含饴弄孙才应是安享晚年的理想境界。当然,由于既有的价值观和社会规范已经解体,类似的讨论才会出现;就如是否应当合法化安乐死的讨论一样。

郑教授认为医生最高的信念必须是尊重生命,他引述西方医德先师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根深蒂固的医德精神:“医生要保持对人类生命的最大尊重。”据了解,现代医学院都要求所有医学生,在入学时学习和宣誓《希波克拉底誓词》:“首要的是,不可伤人(First, do no harm)。”

对生命的尊重是所有文明的通则。传统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十诫”就有“不可杀人”一条;佛教“五戒”第一条便是“不杀生”;郑教授引述孔子“未知生,焉知死”一说,表达了对安乐死的保留态度,都反映了这些古老的智慧。

这些智慧当然都指向文明的理想,因为现实里人类历史就不乏杀人盈野的惨烈例子。然而存在理想,就有努力奋斗的方向,毕竟人类历史还有更多合作的例子,否则就不会发展到今天的物质水准。这种分工合作更必须是跨世代的,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代代传承。生命的意义因此也必须超越一己,不然人类就很难有光明的未来。

尽管表面上有不少符合情理的理由,安乐死的潜在陷阱在于违背了尊重生命这一最高文明戒律。纳粹德国屠杀数百万犹太人,并非突然发生,而是从振兴德意志民族,净化雅利安血统的大义,先对精神病院病患、残疾者、智障者、同性恋者等逐一清洗开始。无论道理如何充分,一旦摆脱了“不可杀人”的训诫,就有滑向地狱深渊的风险。这恐怕是对安乐死必须慎之又慎的最核心考虑。

当下的困境当然是现实存在且无法回避的,人口的老龄化以及更多可能的孤独死现象,都迫使人们必须思考应对之道。答案也当然不是安乐死如此简单。郑教授提到优化临终护理一途,不失为补救的办法。长远而言,恐怕还是得回到更为根本的生育率低下的源头。

在这个物质丰富但传统规范和价值观松动的时代,本来应当有客观标准的是非对错,越来越被“个人选择”所取代,就如上述祖父母帮忙照顾孙辈的例子,答案已不再是天经地义了。然而人际合作必须建立在共同的是非标准上,否则就无法产生基本的互信与默契。这意味着要强化人际合作的倾向,就必须重建或回归古老的智慧。其中之一便是超越一己的短期思考,把生命意义立足于更为扎实的集体或社群之上。

正如非洲谚语所说:“养育小孩须举全村之力”,特别是在快节奏的城市环境里的小家庭,更必须仰仗社群(祖父母、亲朋戚友、左邻右舍、民间社团)的各种感情和道义上的资源。生育率的下降已经是世界性的时代挑战,各主要国家都出现婴儿荒。本地生育率下跌是否已经过了不可逆的拐点,还须专家论证,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答案显然不在安乐死,而在对于生命的意义有更丰富的想象。

这亦是“未知生,焉知死”的另一种注解吧。

(作者是《联合早报》言论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