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涉外情报监视法》第702条即将到期之际,中国外交部说,美国政府近年来不断扩大监听监控范围,并警告“监控的范围越大,朋友圈就越小”。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星期四(12月1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美国的《涉外情报监视法》出台于水门事件之后,本意是为了防止行政官方滥用权力、任意监听。但2008年增加的702条款,允许安全部门无需法院许可即可实施监听监控。
毛宁指,美国政府此后不断扩大监听监控范围,插手别国内政,干预国际事务,这种做法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背道而驰。“监控的范围越大,朋友圈就越小。美国应当多一些‘边界感’,少一些‘掌控欲’。”
美国国会2008年通过《外国情报监控法》第702条,允许联邦调查局(FBI)等美国情报机构,在无须法院授权的情况下,对美国境外的非美国人进行电子监控,包括查看他们的电子邮件。
《外国情报监控法》第702条将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此前这项具有争议性的监控计划已获得延长两次。据法新社此前报道,《外国情报监控法》第702条要再次延长,在很大程度上得依赖共和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