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禁锢15岁中国女孩 22岁中国男不认罪

在新加坡就读大学的22岁中国籍男子,涉嫌非法禁锢15岁中国少女,星期四(12月5日)押往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基于被告罪行严重,最终不获准保释。

《东方日报》报道,身穿便服的男被告上午8时许,在大批警员押送下抵达新山法庭大厦。被告在面对媒体镜头时,不时低头及遮掩面部,避免面貌曝光。 根据控状,现年22岁的中国籍被告黄小南(译音)被控于今年11月24日下午4时08分,在柔佛州新山火车站路一间酒店,非法禁锢15岁的受害人。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65条文(非法禁锢),一旦罪成,可判监禁长达七年及罚款。

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以罪行严重及触犯法令不能保释,加上被告身为中国公民,在本地没有近亲为由,不建议允许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吴宝玉求情时说,被告在被捕后给予警方合作,若获准保释,也愿意交出护照及遵守其他附加条件。

承审推事莎丽妮在聆听控方及被告陈词后,最终不允许被告保释,并谕令案展1月27日过堂以提呈报告。

根据控状,男被告来自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其代表律师受询时透露,其当事人为一名新加坡大学生,也不清楚当事人及受害人的关系。

律师进一步透露,被告在士姑来皇后花园有一名亲人。

此前的报道说,一名在新加坡求学的15岁中国籍少女遭22岁的同乡男子拐带,11月24日从新山关卡入境马国后,被带往关丹藏匿。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11月27日发文告说,一名48岁中国籍男子26日向警方报案,指他在新加坡上学的女儿25日没有到学校上课,相信是被人掳走。

柔佛州警方于11月26日在关丹寻获少女行踪,并逮捕一名22岁的中国男子,宣布在接获投报后的24小时内破案。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