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翻船案发生后,外界关注事发时的现场录像,金门地检署证实,台湾海巡艇在事件中没有录像。

综合《自由时报》和联合新闻网报道,金门地检署星期二(2月20日)晚证实,在调查过程中,金门海巡队称在驱离及船只翻覆的过程中并无录影纪录。

金门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施家荣说,金门海巡队人员接受检方讯问时说,追逐的时间很短,当时双方都以超高速行驶且对方不断蛇行,海巡队来不及拿出录影器材,双方就不慎发生碰撞,快艇当场翻覆,四名船员落海,当时海巡队员急着救人,根本忘了录影。

施家荣说,检方为还原案发事实,承办检察官对海巡队巡防艇的艇长及驾驶制作证人笔录,并调阅案发时海巡队的通报纪录、海巡队拨打119的通联、相关雷达影像等资料。检察官还会同书记官前往涉案船只及巡防艇勘查,并制作勘验笔录。勘验巡防艇的结果显示,确未发现上面有固定的监视录影器材。

福建一艘快艇2月14日下午进入金厦海域,被台湾海巡船追缉时翻覆,导致船上四人全落海、其中两人遇难,引发两岸官方连日来隔空交锋。中国大陆海警星期一(2月19日)出动六艘执法船紧贴金门的禁止水域巡查,并登上一艘金门观光船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