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石勇被取消洪派太极拳非遗传承人头衔,因“贪欲膨胀、狂妄任性”落马

5月24日,山东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一则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取消杨石勇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杨石勇 淄博市体育局 图

公开资料显示,杨石勇,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张店区潘庄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淄博市人大代表、淄博市致远洪派太极拳传承保护中心主任。

杨石勇于2019年获得了“第五批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头衔。

当时有媒体介绍,“杨石勇在潜心研究洪派太极拳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洪派太极拳的传承和发展,建立室外和室内习练场所,出版洪派太极拳宣传画册和视频,面向广大居民举办公益性培训班,为洪派太极拳的传承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潘南小学设立洪派太极拳传承基地,在学生中推广洪派太极拳,取得积极效果。”

不过,杨石勇已于去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张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4月,杨石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杨石勇严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漠视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要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毫无纪法意识,隐瞒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贪欲膨胀、狂妄任性,侵占、挪用社区集体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有关资金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杨石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张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石勇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