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深圳等多地后,北京和上海两座中国一线城市也决定执行“认房不认贷”措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星期五(9月1日)在旗下“房可圆”微信公众号公布,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项规定自星期六(2日)起执行。
在这之后,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广州、深圳早前相继宣布,推动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在这之后,武汉、中山、惠州也决定出台相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