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计划规定各地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由,随意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提高预警级别、延长预警响应时间。

据中国央视新闻星期五(10月27日)报道,生态环境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并面向中国气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重污染天气应急仅针对PM2.5污染过程,不再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为预警指标。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境外传输等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预警应急范畴。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地也应在网站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避免采取企业停限产、工地停工等措施。

此外,重点区域和其他近三年发生重污染天气的省市县,按最新预警分级标准等相关要求,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应急预案制修订,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