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人民日报星期二(10月31日)报道,汲斌昌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汲斌昌利用担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0岁的汲斌昌是山东昌邑人,仕途一直在山东省内,曾任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山东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2020年5月,汲斌昌任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6月任山东省副省长,2022年3月转任青岛市政协党组书记,4月当选青岛市政协主席。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1月6日密集发布三名中管干部落马的消息,其中就包括汲斌昌。汲斌昌也成为中国2023年落马的“首虎”。

中纪委今年7月27日通报,汲斌昌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以权谋私,为其子在投资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