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一名男子因腰部疼痛,在德阳市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死亡,司法鉴定指涉事医院在此事上存在过错。

据澎湃新闻报道,德阳市中级法院星期天(11月5日)通报上述案件,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事医院对该男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案件也成功入围四川省法院第八届“十佳庭审”案例评选。

通报指出,肖某2018年1月17日因腰部疼痛到德阳市医院住院治疗,并于一个月后死亡。德阳市医院的死亡讨论记录载明死亡诊断为严重脓毒症、多脏器功能衰竭、腰椎体感染伴神经压迫、亚急性肝衰竭(乙肝相关性)等14种病症。

经法院委托,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市医院对肖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在诊断性抗结核治疗前,医方告知不充分,存在过错;肖某存在乙肝基础疾病,属抗结核药物性肝损伤的危险因素,医方未采取足够措施,存在过错;医方2月1日才停止抗结核同时保肝治疗,且于当日停止所有抗感染药物,处理存在不足。”

通报还指出,上述案件警示了医方完善和履行尸检告知义务的重要性,成功入围四川省法院第八届“十佳庭审”案例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