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此前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将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国家发改委发言人李超对此表示,上述举措旨在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据中新社报道,李超星期四(11月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新机制有三方面特点:在参与主体上,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在收益来源上,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在操作模式上,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李超说,中国推进PPP的初衷,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就是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李超指出,新机制明确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将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推动民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调整。

新机制也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清单将项目按照不同特点分为三类: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李超强调,项目清单不是准入清单,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也应该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据《证券时报》早前报道,中国国家发改委11月8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