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黎智英案未超检控时限 明年1月再开庭

(香港综合讯)香港法官驳回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法律团队要求撤销其“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控罪的申请,认定该项检控未超过时限。案件押后至2024年1月2日继续审理。

综合《星岛日报》《信报》等报道,黎智英及与《苹果日报》相关的三家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星期五(12月22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进入第三天审讯。

案件的法律争议围绕控方在2021年12月追加的“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控罪是否超出了煽动罪六个月的检控时限。辩方此前指出,案中最后一篇被指涉煽动的文章发表于2021年6月24日,而黎智英在2021年12月28日才首次就该罪名出庭,认为控方起诉晚了四天,并质疑法院是否对这个煽动罪指控具有司法管辖权。

三位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控方于2021年12月14日向法院提交新增煽动罪指控时,针对该罪名的检控程序已经启动。法官裁定,“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的检控是从法院接收控方提交文件那一天算起的,即2021年12月14日,因此有关检控并未超出时效。

黎智英星期五早晨由囚车押送到庭,他面带笑容并竖起大拇指。在庭审过程中,他向观众席挥手致意,并时不时看向家属区,试图通过手势和口型与家人交流,被惩教人员阻止。他闻判后表现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