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烟花爆竹禁燃令是否该取消的热点话题,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星期五(12月29日)发文说,“禁”“限”还是“放”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但不能偏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原则。

文章说,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具有悠久传统的民俗,然而随着生活的变化尤其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燃放行为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立场,指向的是不同的看法和诉求。比如,大规模集中燃放不可避免地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对空气质量较为敏感的群体可能会有反对意见。家里有老人或者小孩,想在过年期间享受安静氛围的家庭,对深夜放鞭炮的行为大概率不会认可。

另一方面,不少人怀念“爆竹声中一岁除”的热闹氛围,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年味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怎能一禁了之?一些农村地区的居民可能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文章指出,中国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决定了在一些具体政策和地方规定上不能千篇一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这一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一个目的正是推动各地根据现实情况综合考量,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禁”“限”还是“放”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但显然不能偏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原则。

文章说,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无疑给地方法规或红头文件提出了更高要求,出台政策规定须做到既合法又合情合理。怎样求取文化习俗、生活习惯、消防安全、大气环境容量等因素的“最大公约数”,找到公众需求与社会管理的平衡点,考验着治理的“绣花功夫”。

2023年初,已有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其他地方在探索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都可以作为改进本地区政策规章的有益借鉴。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星期二(12月26日)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时披露,有公民和企业提议审查一些地方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中国互联网上随后掀起关于烟花爆竹要“禁”还是“放”的讨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时候终结了”、“烟花爆竹禁燃令该全面解绑吗”等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中国官媒央广网星期四(28日)发文说,中国人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