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个人和企业被指操纵网络水军,并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当地法院星期四(7月4日)判令四名被告注销1200余个虚假账号,并赔偿100万元(人民币,下同,18万新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四名被告为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杭州互联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星期四上午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诉四名被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

杨某某被指从2021年至2022年5月,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即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实施包括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按客户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特定作品、商品的具体内容等提升热度的业务,以及通过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删帖以降低针对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的业务。

杨某某等共养号1200余个,完成转赞评、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

某传播公司、杨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已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四名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是流量造假、通过发布和删除信息干预信息呈现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属于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网络用户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过程中,四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合议庭判令四名被告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