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曝出大规模尸体盗卖案一天内,有关案件的报道星期五(8月9日)在中国互联网上消失。分析认为,这类案件20年前曾发生,如今规模更甚,既受巨额经济利益驱动,也暴露出中国刑法的不足。

最近一起案件今年5月已移送检察机关,不过直到北京律师易胜华星期三(7日)在微博上公开案件文书,才浮出水面。经多家媒体报道后,舆情迅速发酵,易胜华隔天透露,他将被司法局约谈。

根据案件资料,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在2015年到2023年间,涉嫌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盗窃、倒卖数千具尸体,并进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获利高达3.8亿元(人民币,下同,7013万新元)。

易胜华在微博写道,该案的可怕之处在于,亲人的遗体送到涉案殡仪馆后,“领到的骨灰未必是自己亲人的”,“就算是亲人的,也未必是完整的”;但根据现行法律,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最高量刑只有三年。

中国过去也曾发生类似尸体盗卖案件。据知名调查记者刘向南报道,广西钦州市殡仪馆2004年曾卖出至少150具尸体,每具尸体进价300元,卖出时可达1000元到1500元,最高能卖5万元。

20年过去,本次案件牵涉范围更广、规模更大,显示尸体盗卖的产业链更完整。据案件资料,本次案件购买尸体的山西奥瑞,曾是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向山西奥瑞输送尸体的,既有地方事业单位殡仪馆、火化场,也有公办高校和公立医院。

从数量上来看,仅西南地区的四家火化场就涉嫌提供4000余具人体骨骼,警方查获的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达18余吨,成品达3万4077个,嫌犯人数达75人。

庞大尸体盗卖网络的形成,离不开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同种异体骨”属于国家三类医疗器械,在临床上获准作为骨科植入和修复材料。

官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网站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事故、骨科疾病造成的骨功能障碍患者超过600万人。2020年骨科填充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为55.3亿元,预计2023年可达96.9亿元。

另外,现有刑法量刑过低,也为这类犯罪提供空间。根据《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王钧律师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分析,上述法律条文在立法上较为粗疏,与当时中国社会经济落后、相对简单大有关联,症结在于当时的立法者未能充分认识到盗窃侮辱尸体是严重侵犯人类尊严的不法行为,损害了人类社会应珍惜的共同良善。

王钧说:“此类犯罪问题暴露了中国刑法的不足,根本解决之道还是在于,今后的刑法修正案应对民众的愤懑忧虑予以充分回应。”

学者:被动接受官方答案增加社会不信任感

尸体盗卖案星期三(7日)一经曝出,便因案情离奇、打破伦理底线引发关注,包括官媒在内的多家中国媒体从不同角度追踪案件、起底涉案公司。不过,关于案件的讨论从星期四晚间起便戛然而止。

不论是本周的尸体盗卖案,还是上个月的油罐车混装事件,都是在媒体报道后不久,舆情就迅速得到控制。

台湾开南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院长张执中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分析,官方的思维是要避免舆情爆发,最后演变成一种社会力量去质疑政府,但社会对这种做法的不满仍然存在,并未真正消失。

他说,在开放媒体报道和讨论的情况下,民众会讨论被盗卖的无主尸体是谁、他们为什么没人管、社会存在哪些漏洞、哪些是政府的问题,讨论范围最后不可避免会涉及政府的治理能力。

反之,在缺乏媒体关注和讨论的情况下,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问题转向盗卖尸体产业链上的几方,随着涉事人员被惩办,可以给社会一个交代,但问题仅止步于此。

张执中指出,媒体无法发挥监督作用时,真正的核心问题没有被报道,社会无法参与其中协助解决问题,也会牺牲掉社会学习、防范和自救的机会。

他说:“当社会缺乏自主的媒体调查,民众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只能被动接受官方给的答案时,社会对国家的不信任感一定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