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九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58.9万人,其中省部级干部53人。

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六(10月26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今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通报显示,前九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70.3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75.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8.4万件。立案64.2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干部58人、厅局级干部3263人、县处级干部2.6万人、乡科级干部8.9万人。

根据通报,前九个月共处分58.9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6.1万人、政务处分17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53人,厅局级干部2779人,县处级干部2.1万人,乡科级干部7.4万人,一般干部8.4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0.7万人。

通报还提到,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47.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88.2万人次,占总人次的59.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2万人次,占33.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1万人次,占3.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4万人次,占3.7%。

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9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972人。

按照中共党内监督条例,“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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