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星期二(6月25日)控告一名男子“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三项罪名。调查显示,该男子多次在巴士椅背上写有港独、颠覆国家政权含意的字句或口号。
综合星岛日报和香港01新闻报道,香港国安处星期日(23日)于将军澳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29岁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间,持续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写上具煽动意图的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案件将于星期二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消息指,该男子任职文员,无刑事案底。
香港警方提醒,“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均属严重罪行,经定罪后分别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及十年,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