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说,“一国两制”中的港人治港,并非指的是完全由港人治理。
综合网媒“香港01”、《星岛日报》和香港无线新闻台等报道,也是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张勇星期天(11月24日)在香港湾仔瑞吉酒店举行的2024年中国国家宪法日晚宴讲座上,以“国家宪法监督制度”为题发表演讲时,作出以上表述。
他解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三个概念。
张勇指出,“一国两制”的根本是《宪法》,不代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
他说,至于“一国两制”中的港人治港,不是说香港只能由香港人来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主权者,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决定特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还可以行使任何它认为应当由它来行使的权利。”其实,也不是所有港人能治港,要是爱国者。
张勇最后提到“高度自治”时说,香港与其他自治区相比,享有高度自治权。他以新疆民族自治区域为例,新疆人大常委会作为地区的最高立法机关,所制订的自治条例不能马上生效,必须先上报中央,经过审视是否符合宪法及其他全国法律后才能生效,但香港立法会所通过的法律,只要获得过半数议员表决赞成便能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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