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厦水域翻船案导致两岸关系恶化,台湾海委会重申,海巡人员执法于法有据,但坦言在通报和影像搜证工作方面仍有疏忽,为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将配置密录器建置船艇录影设备。

综合台湾华视新闻网和自由时报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星期一(3月4日)将邀请海委会主委管碧玲、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国防部及海军司令部就“金门撞船案:翻船执法过程及后续处理”进行报告、并备质询。

台湾海委会在书面报告中称,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禁止、限制水域。本案中,中国大陆快艇除有越界、拒检事实,且属于三无船舶,双方对于该类船舶均会加强取缔,因此台湾海巡署取缔于法有据。

但海委会称,因海巡署多功能艇未配置全船监视系统,执法过程中因高速追逐状况,船身受海浪影响剧烈晃动,海巡人员须高度专注维持平衡,负责搜证海巡人员未能取手持式摄影机完成搜证程序,搜证未臻完备。

海委会称,为了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将专案筹补密录器及建置全时360度监视录影设备于多功能艇,确保搜证作业完备。

另外,台湾海委会已责成海巡署“成立策进小组”,优化执勤装备及勤务管理,并确实虚心整体检讨,“本案人员严正执法,惟在通报及搜证工作仍有疏忽,造成案件发生后无法对社会与家属有效厘清案情,需确实检讨精进”。

一艘大陆快艇2月14日进入金门海域,被台湾海巡艇追缉后翻覆,酿成两名大陆渔民身亡,两岸代表针对善后安排进行了11轮闭门会议仍无结果。

台湾海巡署多次改变案发经过的说辞,引起舆论多质疑政府隐匿两船“碰撞”真相,海巡署违反海域执法作业规范未曾录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