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权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指台湾航空公司空服员服仪规范构成性别歧视,建议政府积极履行人权公约义务,督促航空公司尽速增加女性空服员裤装制服选项。

据台湾人权会星期五(8月2日)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2023年8月向人权会申诉,指多数台湾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员须穿着裙装制服、丝袜、跟鞋、妆发等服仪规范,是严重的性别歧视,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恐影响紧急应变能力,且容易走光。

人权会调查发现,台湾航空公司对男女空服员的服仪规范确有区别,且对女性空服员妆发容貌有多项细节要求,不论是将服仪表现列入奖惩或考核项目,或是通过繁琐的检查和管考来执行服仪要求,已造成女性空服员绝对或相对不利的后果和影响,也加深社会的性别刻板印象。

人权会提到,女性空服员飞安训练时是着裤装而无裙装的紧急应变经验,制服鞋袜样式又使女性承受较高跌倒、性骚扰、遇火易燃等风险。

人权会指出,委员会7月23日决议通过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申诉案的调查报告,认为台湾航空公司空服员服仪规范构成CEDAW所禁止的性别歧视,并建议政府应积极履行CEDAW的相关义务,督促航空公司尽速增加女性空服员裤装制服选项,一如欧美纽澳地区航空公司已近100%兼有裙装及裤装制服选项。

人权会也提醒,特定性别的服仪规范易使妇女和不同性别认同者在劳动市场遭到排除或面临不利处境,政府必须确保所有的工作场所都不歧视,并应提升雇主和劳工对于性别平等与基本人权的认识,方能达致CEDAW所保障的实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