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彭博电)新加坡没有逮捕一名面对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的中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是因为中国官方没有要求新加坡这么做。
印尼安塔拉通讯社报道,40多岁的中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闫振兴(Yan Zhenxing,音译)星期一(12月2日)与家人从新加坡坐船到峇淡岛度假时,在渡轮码头遭印尼移民局扣留。
印尼移民监督和执法局局长尤尔迪星期四(5日)在记者会上说,闫振兴因涉及中国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约1800万美元(约2417万新元)的洗钱活动,遭中国政府通缉。
尤尔迪补充说,印尼官方是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已向闫振兴发出红色通缉令,才采取行动逮捕他。官方会把他移交给在雅加达的国际刑警组织,至于是要将他驱逐出境,或引渡至中国,还需要一些时间决定。
这一事态发展引发疑问:面对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的闫振兴,为何能在新加坡生活而没有被逮捕?
新加坡警方和移民与关卡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新加坡官方知道国际刑警组织对闫振兴发出了红色通缉令。不过,根据新加坡法律,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并不赋予警方逮捕被外国司法管辖区通缉的逃犯的权力”。
“警方只能根据符合法律要求的引渡请求捉人,但我们没有收到中国官方的任何协助请求。”
官方还说,闫振兴目前没有受到任何调查,也没有卷入30亿元洗钱案。
官方补充说,闫振兴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国际刑警组织尚未向他发出红色通缉令。
彭博社查阅新加坡商业注册记录后发现,闫振兴自2015年以来拥有一家名为Raising的私人有限公司,经营电子零部件批发和装修承包,注册地址是东北部一个组屋单位。社媒LinkedIn一个与闫振兴背景资料相同的账号显示,他是公司的销售总监,曾在中国广东省工作,有丰富的跨国管理经验,曾在菲律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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