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广西桂林中院一审开庭。陈继兴被控非法收受财物2.7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5100万新元)。

据桂林中院官方微信星期四(8月29日)消息,检方质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转让、经济纠纷处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8亿余元。

检方称,2019年至2022年,陈继兴退休后,利用其曾经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11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陈继兴的刑事责任。

陈继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财新网报道,陈继兴今年70岁,在中国第一大经济省广东的财政厅深耕25年,此间除1996年5月挂职河源副市长一年半外,未离开财政厅,并从一名普通科员一路升至经济大省的“财神爷”。2002年至2011年间,陈继兴任江门市委书记近10年。陈继兴在2011年升为副省级,出任广东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卸任。去年7月,官方发布他被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