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9月13日发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其中指出:由江西省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徐鸿,因对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新余控股集团收购奇信股份责任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本人提出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4年7月2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徐鸿的代表资格终止。
徐鸿
公开信息显示,徐鸿出生于1968年8月,曾任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
2018年,他任新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同时担任市监委主任,2019年任新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1年任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今年7月5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7月2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徐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鸿、简华锋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徐鸿、简华锋的代表资格终止。
简华锋此前任新余市渝水区区长,同在7月5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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