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从星期六(6月1日)正式施行,当地市民即日起若非法改装非机动车,将面对最高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9345新元)罚款。
综合中新社和央视网报道,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今年5月10日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相关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禁止各类非机动车加装、改装行为,及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
《条例》加大对从事非法改装经营性活动的处罚力度,“对从事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原来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改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也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