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设局公告,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措施,当中包括从8月起一年成交的住宅用地,房地产企业将不配建保障性住房。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星期五(8月9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惟民建城”上,发布乌鲁木齐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此文件在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方面,《措施》提出,调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挂牌成交的住宅用地,房地产企业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对已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在满足现有申请群众需求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可缴纳土地出让金转为普通商品住房自主销售。
在提升住房供给品质,有力支持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措施》鼓励建设高品质住房。探索配置户属生态庭院(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等室外场地,融合新技术、新材料、新科技建设一批高品质住房。生态庭院、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及住房产权面积。
至于支持商品住房消费,切实减轻群众购房压力,《措施》要求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对于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措施》提到,加快办理前期用地手续。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20%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首期50%土地出让金付款后,即可办理立项备案、规划用地许可、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确保及时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