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定下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时间表,他在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时指出,将于2024年完成立法。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香港电台等港媒报道,李家超星期三(10月25日)在宣读《施政报告》时说,《基本法》第23条规定,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国安法》第七条规定,港府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为此,正全力研究有效立法方案,落实港府应实践的宪制责任,2024年内完成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港府2003年曾提出草案就此条文立法,但立法过程引起巨大争议,最终官方撤回草案。

面对全球网络攻击风险不断增加,李家超也建议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通讯、交通运输、金融机构等的网络安全保护,2024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立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