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大会通过法案,同意删除或修改当地法律文件中“女皇陛下”“总督”等有殖民色彩的文字和表述。

综合香港《明报》《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立法会大会星期三(7月10日)通过《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同意针对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表述作出适应化修改,同时废除多项过时条文,包括已废除的国际公约、香港邮政已停止的服务等。

草案提出的修改包括:以“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以“行政长官”取代“总督”,以“香港”取代“殖民地”,以“立法会”取代“立法局”等。

草案也将《商船(最少乘客空间)规例》中“香港、中国沿岸、台湾”的字句,以“内地”取代“中国”,旨在避免隐含主权方面的意义。

香港署理律政司长张国钧说,草案就不同法例提出技术性和无争议的轻微修订,并就多条法例作适应化修改,废除多条过时条文及提述,旨在优化香港法例。他说,港府将持续作出法律适应化修改及更新法例。

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称,香港法律文件经常看到与殖民地息息相关的字眼,如女皇陛下、皇室、忠于英国政府、效忠等,这些用语如同洗脑,让年轻人误解香港还有许多方面未回归祖国,甚至对“一国两制”产生误解。

她称,2019年“有人提出‘港独’,有些人拿着米字旗,又说自己还是效忠英皇”,正是经常接触这些法例用语,受潜移默化影响。

梁美芬说,此次修订只是开始,希望律政司和政府各部门快马加鞭,让法律用语在不同条文中符合《基本法》和《中国宪法》,期望各局就整体法律提供修订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