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刚:个人财富也须有限度?

我们应该鼓励企业把更多利润分给低薪员工及回馈社会,而不只是照顾股东的利益,或让高层人员囊括所有的“功劳”和报酬。与其限制个人的财富积累,不如鼓励所有富人都能尽量把钱用在社会公益上。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回归到我们的优良传统价值观,而不应重蹈其他国家的覆辙。

今年2月份,本地银行界出现两条吸睛新闻。首先是银行家、大华银行第二代掌门人黄祖耀去世;接着是本地最大银行星展集团宣布,集团总裁高博德(Piyush Gupta)去年的可变动薪酬削减30%,减薪数额约414万元,以此表示对银行去年发生一连串数码服务中断事故负起责任。集团管理层则集体削减2023财年获得的可变动薪酬21%。

据美国商业杂志《福布斯》公布的实时净资产消息,黄祖耀身家高达72亿美元(97亿新元),去年在新加坡排名第八,在全球富豪排行榜中名列359。高博德则是新加坡出名的打工皇帝。据《联合早报》去年4月的报道,他2022年领取总薪酬达1538万元。排名第二的是大华银行副主席兼总裁黄一宗,总薪酬为1424万元。

美国花旗集团(Citigroup)日前宣布的总裁简·弗雷泽(Jane Fraser)的总薪酬更是惊人,达到2600万美元。新加坡大企业采取的是美国模式,打工皇帝除了有一定的年薪(基薪),更重要的是看公司业绩表现给予的股票、奖励金、车马费和俱乐部津贴等附加利益。这些加起来统称可变动薪酬。

打工皇帝毕竟只是为企业老板或股东服务,因此,他们的薪酬无论如何,都无法和大老板的企业盈利相比。去年12月31日早报引述英国《卫报》报道,生活费危机让许多人连填饱肚子都有问题,但包括美国科技亿万富翁和俄罗斯寡头等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在去年大多变得更加富有。在世界500强中,多达77%的富豪变得更富有。

此所谓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据国际公益组织“全球公民运动”的数据,全球最富有的1%富豪拥有世界近一半的财富。81位富豪的总财富,比世界一半人口的总财富还要多。过去25年来,极度的富裕和极度的贫困呈两极化发展。世界各地经济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的问题日益凸显。

根据彭博社整理,追踪全球500名亿万富翁财富的每日数据,企业大亨马斯克以2350亿美元的预估净资产位居榜首,是全球首富。Meta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也是最大赢家之一,Meta的价值在一年内飙升172%,使他的财富猛增了184%,从450亿美元增至1280亿美元。世界在世的前10名亿万富翁中,有九名来自美国。

已故黄祖耀的72亿美元身家,和排前的世界大亨相比,自是小巫见大巫,但对一般受薪阶级而言,这已是天文数字。但这笔资产如今对他本人而言已全然没有意义,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外人不会知道,他的家人会怎样去使用或分配这笔庞大的遗产。但假设他生前能利用它来捐助各种慈善事业和救济贫困者,肯定有很多人会受惠。像高博德这样的打工皇帝,一年的开销肯定也用不上1000万元,因此,同样的,如果他能用那些有生之年根本用不上的钱行善,也会惠及很多人。

积累财富到底有什么意义?

毫无疑问,一个人不管是经商致富,还是靠打工出头,能成为亿万富豪,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本身的智慧和能力。但是,如果少了让他们有用武之地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恐怕就无法成就这样的事业。所谓取诸社会,还诸社会,回馈社会和国家是应该的,这是我们的传统价值观,否则积累财富到底有什么意义?

也有人会问,这些富人有必要在有生之年累积这么多的钱吗?财富过度集中在少数富人手中,使他们不只富可敌国(很多国家的国库是近乎空虚的,财政预算年年赤字),甚至可以操纵政治,左右政府政策(金权政治)。大企业总裁的薪酬数额之大,和其他员工的薪资完全不成比例,也是明显的“不公不均”问题。

有些学者因此开始讨论一个议题:个人累积财富是否应该有个限度?提出这种议题的人,马上就会被新自由主义者扣上仇富或“共产”的帽子。不过,荷兰政治哲学学者英格丽德·罗本斯(Ingrid Robeyns)过去10年一直锲而不舍地研究这个问题,并提出为个人财富设限的建议。她在刚出版的《限度——反对极端财富》(Limitarianism, The Case Against Extreme Wealth)一书中认为,一个人的财富最多不应超过1000万(可以是美元、英镑或欧元等),这就是限度。换言之,不应有亿万富翁;个人累积的财富若超出这个顶限,就应通过征税(如财富税)等手段重新分配到社会上。

当然,作者也深知要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但设定一个限度可以作为理想的努力目标。她认为在实际操作上必须采取三个行动:一、是结构性的,即确保社会和经济制度能为人们提供真正平等的机会,如负担得起的托儿服务、免费高等教育和完整的抗贫策略;二、是财政措施;三、是伦理行动,就是要服膺限度伦理,或可说凡事适可而止。

贫富不均各国具体情况有差别

贫富不均已是个普世现象,只要是实行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地方都有这样的现象,尽管政治制度有所不同。不过,具体情况还是有差别的。比如欧美之间就有很多差异,美国是极端的资本主义例子,北欧国家则有很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美国,新自由主义当道,倡导的是小政府(也就是弱政府),事实上是让商人有最大的牟利空间,政府管不了。但恶果之一是商人左右政治,其次是企业主管往往动辄诉诸裁员、减薪和加重员工工作负担来秀业绩。

新加坡的情况和美国也有很大不同。我们相信政府和工会的重要作用,治国者有高度的使命感,政治当然也不受商人左右,雇主通常要和工会协商。因此,政府有能力通过各种行政、财政措施,尽量纠正自由市场所造成的各种偏差,并适度重新分配财富。国家储备金以及由之所得的投资回报贡献,让全民受益,也成了一个国家财富能世代转移的机制。我们的工会能保护工人利益。罗本斯所建议的第一点,新加坡几乎都做到了。

但在这个全球化时代,罗本斯的“限度”建议看来是难以实行的。因为,富人很容易就能在世界各地的避税天堂找到立足点,转移财富。新加坡近年来也提供税务优惠,吸引不少世界各地的富豪来这里安家落户或是设立家族办公室,不过,政府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在于吸引长期投资。政府也鼓励有钱人多多从事社会慈善事业。

确实,一个企业家如果天天拼命赚钱,只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需求和积累财富的欲望,这样的人生并没有多大意义。有朋友说,某位已故亿万富翁,晚年退休后,每天在家闲得发慌,竟然问起:要怎样打发时间?真是呜呼哀哉,人生至此,坐拥金山又有何用!其次,企业赚钱,只奖励高层而亏待一般低薪员工,也是说不过去的。还好,我们有劳资政三方协商机制——全国工资理事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加薪建议,让普通员工都能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

我们应该鼓励企业把更多利润分给低薪员工及回馈社会,而不只是照顾股东的利益,或让高层人员囊括所有的“功劳”和报酬。本地三大银行近来罕见地给初级员工发放一个月额外花红,协助他们应付生活费高涨的问题。这是好事,但就实际数额来说,这笔钱几乎只是三大银行每年数十亿元盈利的九牛一毛。它们其实可以做得更多。与其限制个人的财富积累,不如鼓励所有富人都能尽量把钱用在社会公益上。当然这是道德伦理层面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回归到我们的优良传统价值观,而不应重蹈其他国家的覆辙。

作者是前新闻工作者、前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