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凌:罪犯当总统?
——美国政治的全新挑战

除非特朗普退出竞选或在漫长的上诉过程里,能及时推翻有罪裁决,否则见过无数奇人怪事的美国选民,还是要惊见一个匪夷所思的新难题:选一个罪犯当总统?

去年底,笔者曾在《“古老”的美国大选与“最不坏”的民主政治》(《联合早报》2023年12月15日)一文,谈到今年美国大选很是空前:两个史上最高龄的候选人,极不友好地换了个位子后继续较量;其中之一还史无前例地官司缠身。现在,即将得到共和党正式提名的特朗普,在多日庭审后,5月31日被纽约地方法院裁决,犯了34项所谓重罪(felony),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公民陪审团定为罪犯的前总统。看来今年的美国政治真人秀,可谓“没有最奇葩,只有更惊人”。

美国以观念成国,由法律治国,分成联邦与地方两大块的司法体系,相当独立,内部有许多分权制衡与程序制约;外部则有无数律师抗辩与媒体挑刺。公诉案子大多先由一个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同意。开庭后,所有证人与证据都要明示双方,供当堂辩驳。至于庭审时的陪审团,更是结构性地有利于被告:辩护方可以在遴选时,轻易否决陪审员中的任何一人;双方接受的由普通人士组成的陪审团(此次有12人)在庭审后投票时,必须要意见一致才能定谳;于是“宁放过三千,勿冤枉一人”十分常见。特朗普多年来打过许多官司,有一个一流的庞大辩护律师团。但这次估计是被抓了实锤,走了麦城;民众都认为够上重罪。诚所谓常在河边走,难免要湿足。

除非特朗普退出竞选或在漫长的上诉过程里,能及时推翻有罪裁决,否则见过无数奇人怪事的美国选民,还是要惊见一个匪夷所思的新难题:选一个罪犯当总统?

人们并不惊讶总统也会犯法失德,大人物为封口费之类做点假账更是没啥稀奇。但是一个被抓住起诉还判决了的重罪犯要当总统,还是震撼大家的底线。

宪法没限制罪犯当总统

说来可能难以置信,法律多如牛毛的美国,并没有一个总统候选人资格条例。宪法里关于谁能当总统的条件极其简约:居美至少14年的35岁以上土生公民。

真是公开海选领袖,人人可做总统。

200多年来,参选美国总统的人五花八门;但两大党正式提名的候选人,不论政见如何,都是妥妥的精英成功人士。不仅有雄心壮志、亮眼的成就与功绩、不凡的出身履历与造诣,还要显示出无可挑剔的文化修养、道德情操与出众谈吐。自从60多年前进入电视时代以来,高挑身材、堂堂仪表和明星做派,更是成为必备标配。

无数参选者只因为私生活稍不检点、一时口误失态之类的丑闻,就会自己羞愧谢罪,自觉地退选,再不做问鼎白宫之想。不消说被定罪,仅仅是被司法调查和起诉,一般就是铁定退选无疑。

还有那无孔不入的媒体、多如过江之鲫的律师、全力拼搏的对手集体加持,漫长的选举过程似乎总会自然也自动地淘汰掉各种不够正派、不知廉耻的参选者。选战中的互相抹黑和恶言相向,一到选举结束,一般也就化为愿赌服输、风度翩翩的祝贺赢家。这种欧洲贵族遗风、盎格鲁绅士派头的君子式政治文化延续下来,有力地补充了枯燥简单的成文法规,制度与文化于是相得益彰。如美国国父之一约翰·亚当斯在1798年所写:“我们的宪法是只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人民而制定的”,完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缺德少信的)社会。每次都选出人中俊杰可能不一定,但选一个各方面素质平均值以上的总统,还是比较靠谱。

担心出现终身总统而修宪

百密必有一疏,凡事皆有例外。70多年前,人们意识到国父华盛顿开创总统两任就退下的高姿态君子传统,还是不够。得民心又能干还正逢国难之时的富兰克林·罗斯福连任四届总统,毫无法律障碍。美国完全可能会有一个终身总统;而“不能替代的英明领袖”却是民主政治之大忌。国会于是迅速制定了第22条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当两届。

到了2020年,不料又一个极为“非美国”的例外发生:在位的特朗普总统败选后,宣布对手作弊,操纵选举(不过至今尚无什么可信证据),坚决不认输,连继任总统的就职典礼也不参加。当然,他还是按照法律规定,准时交权后离开白宫。他的铁杆粉丝大闹国会,试图推翻大选结果的故事乃至司法案件,早已沸沸扬扬。

无数口水战至今还在淹没一个常识性问题:为何是在野党而不是执政党能够在各州操控1亿6000万选民?因一人一时的选战失利,就质疑整个选举系统,有点像牌局输了就掀桌子,至少不够传统的君子风度。

更不料,不认输的高龄前总统还立马再次参选,成为百多年来第一次。更更不料的是,素来主张法律与秩序的共和党,似乎并不在意特朗普是一堆刑事和民事诉讼的被告,顺利推举他为候选人。更更更不料,他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身为罪犯的总统候选人,还可能进一步成为惊世骇俗的唯一戴罪总统。谁说太阳底下无新事?

美国有许多法规限制乃至禁止重罪犯的各种权利。即使是轻罪犯(misdemeanor)纪录,都是求职尤其是想吃皇粮时的一大障碍,却唯独没有条文不准罪犯竞选总统。估计是立法者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大不敬”问题。现在,面对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法律大漏洞,特朗普竞选对手拜登虽然手握现任总统执法大权,也只能号召选民11月用选票来说话。

当一个人气颇旺的参选者不断豪赌,却至少口头上绝不服输,不在乎什么面子,也无视过时的君子俗套与正派风度;别说被法庭指控,就是被判了重罪也决不退选,坚持要当头领导人民去改天换地,美国那“古老”而“最不坏”的民主法治,就面临一个从未想到过的全新挑战。

今后四年,美国会不会有一个罪犯总统,就要看选民选择保全还是摇撼美国的司法制度、维护还是舍弃顶层政治的君子文化;是相信拜登“自私”地利用司法案子去针对竞选对手,还是相信特朗普“自私”地绝不放弃,其实是因为他须要竞选与筹款去应付司法和财务麻烦。

惊天的喧嚣与震撼之后,仔细看来,美国政治制度大概率还是会安然渡过这波不寻常的挑战,一些选举法规可能还会借此得到检视与改善。毕竟,民主法治之树总是需要不断的挑战刺激和滋养,才可能长青。

作者是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纳恩国际事务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