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13日零时起不得拉票 违者最高被罚200万新台币

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主委李进勇在选前举行的记者会上,提醒选民13日零时不得拉票,违者面对最高200万元新台币(约8万5502新元)罚款。

根据台中选会发布的新闻稿,台湾和立委选举将于星期六(1月13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举行投票,台中选会在投票前夕,即星期五(1月12日)召开记者会提醒选民投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台中选会主委李进勇在会上提出六点提醒,即请记得携带身份证、印章和投票通知单,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请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喧嚷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违者、经警卫人员制止后仍继续为之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元以下新台币罚金。

李进勇也提出其他注意事项,如圈选选举票时,请使用选举委员会提供的圈选工具在圈选栏内圈选,切勿使用印章圈选,否则会变成无效票;请勿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但已关闭电源之行动装置,不在此限,违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新台币罚锾;不可以撕毁选举票,违者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新台币罚锾;请勿携出选举票,违者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元以下新台币罚金。

台中选会也提醒,1月13日凌晨零点起,不能在通讯软体LINE、脸书等社群媒体,或其他媒体为任何候选人助选,违反者将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新台币罚锾,经制止不听者,按次连续处罚。政党、候选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还会加重处罚,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新台币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