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撤销郑文灿保释原裁定

(台北综合讯)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上周裁定涉嫌收贿的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可以500万元(新台币,下同,21万新元)保释在外。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一经审理后撤销这项裁定,发回桃园地方法院重审。民进党廉政会当晚也决议,郑文灿若被判有罪,或被开除党籍。

综合《自由时报》和《联合报》报道,桃园地方检察署侦办郑文灿于桃园市长任内收受500万台币替业者处理土地变更案,上周六(7月6日)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官审理后,裁定郑文灿可以500万元交保,检方当庭提出抗告。

桃园法院周一将检方抗告卷证送高等法院合议庭审理,合议庭认为桃园法院未说明郑文灿没被羁押的原因、必要性及依据,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桃园法院更裁。桃园法官定于周二上午10时重开羁押庭。

另一方面,民进党廉政会周一晚经近两小时讨论,七位出席委员一致决议,如郑文灿确定被羁押,立即停止他的党员权利三年;一旦一审判决有罪,将研议进一步开除党籍。